企业存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?

2017-10-12

答:企业因存货盘亏、毁损、报废、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,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具体按以下材料确认:

1、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;

2、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、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;

3、存货盘点表;

4、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;

5、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、毁损、变质、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;

6、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(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%以上,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、增加亏损10%以上,下同),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;

7、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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